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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管癌的病因及治疗
食管癌的病因
人群分布与年龄、性别、职业、种族、地域、生活环境、饮食生活习惯、遗传易感性等有一定关系。经已有调查资料显示食管癌可能是多种因素所致的疾病。已提出的病因如下:
1.化学病因
亚硝胺。这类化合物及其前体分布很广,可在体内、外形成,致癌性强。在高发区的膳食、饮水、酸菜、甚至病人的唾液中,测亚硝酸盐含量均远较低发区为高。
2.生物性病因
真菌。在某些高发区的粮食中、食管癌病人的上消化道中或切除的食管癌标本上,均能分离出多种真菌,其中某些真菌有致癌作用。有些真菌能促使亚硝胺及其前体的形成,更促进癌肿的发生。
3.缺乏某些微量元素
钼、铁、锌、氟、硒等在粮食、蔬菜、饮水中含量偏低。
4.缺乏维生素
缺乏维生素A、维生素B2、维生素C以及动物蛋白、新鲜蔬菜、水果摄入不足,是食管癌高发区的一个共同特点。
5.烟、酒、热食、热饮、口腔不洁等因素
长期饮烈性酒、嗜好吸烟,食物过硬、过热、进食过快,引起慢性刺激、炎症、创伤或口腔不洁、龋齿等均可能与食管癌的发生有关。
6.食管癌遗传易感因素。
食管癌的治疗分外科治疗、放射治疗、化学治疗和综合治疗。两种或以上疗法同时或先后应用称为综合治疗。结果显示以综合治疗效果较好。
1.手术治疗
手术是治疗食管癌#方法。若全身情况良好、有较好的心肺功能储备、无明显远处转移征象者,可考虑手术治疗。一般以颈段癌长度<3厘米、胸上段癌长度<4厘米、胸下段癌长度<5厘米切除的机会较大。然而也有瘤体不太大但已与主要器官,如主动脉、气管等紧密粘连而不能切除者。对较大的鳞癌估计切除可能性不大而患者全身情况良好者,可先采用术前放疗,待瘤体缩小后再作手术。
手术禁忌证:①全身情况差,已呈恶病质。或有严重心、肺或肝、肾功能不全者。②病变侵犯范围大,已有明显外侵及穿孔征象,例如已出现声音嘶哑或已有食管气管瘘者。③已有远处转移者。
2.放射疗法
①放射和手术综合治疗,可增加手术切除率,也能提高远期生存率。术前放疗后,休息3~4周再做手术较为合适。对术中切除不完全的残留癌组织处做金属标记,一般在术后3~6周开始术后放疗。②单纯放射疗法,多用于颈段、胸上段食管癌,这类患者的手术常常难度大,并发症多,疗效不满意;也可用于有手术禁忌证而病变时间不长,患者尚可耐受放疗者。
3.化学治疗
采用化疗与手术治疗相结合或与放疗、中医中药相结合的综合治疗,有时可提高疗效,或使食管癌患者症状缓解,存活期延长。但要定期检查血象和肝肾功能,并注意药物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