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信息
门诊慢特病政策
一、我院可申请门诊慢特病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原发性骨髓纤维化(或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血友病
二、门诊慢特病申请准备资料:
2、诊断建议书:我院医师开具,1号楼1层一站式服务中心加盖我院“诊断建议书专用章”。
3、门诊慢特病申请表:5号楼1层1号窗口领取。
4、个人承诺书:5号楼1层1号窗口领取。
5、其它资料: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红底照片3张、诊疗手册工本费5元。
三、门诊慢特病待遇申请:
1、线下办理(我院仅为省直、太原市参保患者办理),参保人员将以上资料提交至5号楼1层1号医保窗口,医保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即可发放《门诊慢特病诊疗手册》。
注意:太原市参保患者取得慢特病待遇后两年不使用,系统自动作废,需重新申请。
2、线上办理(全省参保患者均可选择线上办理):山西医保公众号---我的医保---我要办---门诊慢特病申报---根据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四、门诊慢特病定点设置
1、省直参保患者
患者办理慢特病申请的医院即为患者慢特病定点医院,此后,医保系统根据患者每年首笔慢特病支付医院,自动识别为定点医院,具体可咨询省医保中心待遇科 (联系电话:7797041)。
2、太原市参保患者
患者办理慢特病申请的医院即为患者慢特病定点医院,办理慢特病待遇半年以上才能变更慢特病定点医院,变更定点医院需自行联系太原市医保中心待遇科(联系电话:2366743)。
3、省内异地参保患者
已取得医保门诊慢特病资格的省内异地参保患者,跨统筹区使用门诊慢特病待遇,需先根据参保地政策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确定我院为慢特病定点医院的方能在我院享受慢特病报销政策。
五、慢病报销
1、我院报销前提:我院必须为恶性肿瘤患者定点医院,才能在我院报销。
2、报销比例

3、报销流程
第一步:医保1号楼18/19号窗口建档(仅限省内异地参保患者首次就诊时办理)。
第二步:医师开具门诊慢特病处方、申请单(慢病药品处方最长不得超84天)。
第三步:医保1号楼18/19号窗口审核。
第四步:财务窗口缴费报销(需提前准备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
第五步:患者取药/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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