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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恶性肿瘤患者膳食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559—2017
2017年8月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恶性肿瘤患者膳食指导(Dietary guide for cancerpatients)》,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编号是WS/T559—2017。该项标准规定了成人恶性肿瘤患者膳食指导原则、能量和营养素推荐摄入量、食物选择,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成人恶性肿瘤患者膳食指导原则、能量和营养素推荐摄入量、食物选择。
本标准适用于对在抗肿瘤治疗期和康复期的恶性肿瘤患者(尤指携瘤患者)进行膳食指导。
定义
恶性肿瘤malignant neoplasms:恶性细胞不受控制地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的疾病。
膳食指导原则
1、合理膳食,适当运动。
2、保持适宜的、相对稳定的体重。
3、食物的选择应多样化。
4、适当多摄入富含蛋白质的食物。
5、多吃蔬菜、水果和其他植物性食物。
6、多吃富含矿物质和维生素的食物。
7、限制精制糖摄入。
8、肿瘤患者抗肿瘤治疗期和康复期膳食摄入不足,在经膳食指导仍不能满足目标需要量时,建议给予肠内、肠外营养支持治疗。
能量和营养素推荐摄入量
能量
一般按照 20kcal/(kg·d)~25 kcal/(kg·d)(非肥胖患者的实际体重)来估算卧床患者的能量,30 kcal/(kg·d)~35 kcal/(kg·d)(非肥胖患者的实际体重)来估算能下床活动患者的能量,再根据患者的年龄、应激状况等调整为个体化能量值。
蛋白质
一般可按 1kcal/(kg·d)~1.2 g/(kg·d)(非肥胖患者的实际体重)给予,严重营养消耗者可按 1.2 kcal/(kg·d)~2 g/(kg·d)(非肥胖患者的实际体重)给予。
脂肪
脂肪供能占总能量 35%~50%。推荐适当增加富含n-3及n-9脂肪酸食物。
碳水化合物
碳水化合物供能占总能量 35%~50%。
水
水(饮水和食物中所含水)一般按 30 mL/(kg·d)~40 mL/(kg·d)给予,使每日尿量维持在1000 mL~2000 mL。有心、肺、肾等脏器功能障碍的病人特别注意防止液体过多。
矿物质及维生素
参考同龄、同性别正常人的矿物质及维生素每日推荐摄入量给予。在没有缺乏的情况下,不建议额外补充。
食物选择
谷类和薯类
保持每天适量的谷类食物摄入,成年人每天摄入200 g~400 g为宜。在胃肠道功能正常的情况下,注意粗细搭配。
动物性食物
适当多吃鱼、禽肉、蛋类,减少红肉摄入。对于放化疗胃肠道损伤患者,推荐制作软烂细碎的动物性食品。
豆类及豆制品
每日适量食用大豆及豆制品。推荐每日摄入约50 g等量大豆,其他豆制品按水分含量折算。
蔬菜及水果
推荐蔬菜摄入量300g~500 g,建议各种颜色蔬菜、叶类蔬菜。水果摄入量200g~300 g。
油脂
使用多种植物油作为烹调油,每天在25 g~40 g。
其他
避免酒精摄入。
限制烧烤(火烧、炭烧)/腌制和煎炸的动物性食物。
肿瘤患者出现明确的矿物质及维生素等营养素缺乏时,在寻求医学治疗的同时,可考虑膳食强化而补充部分营养素。
在这份国标中,还给出了富含铁、维生素、硒等食物列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