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众版 | 专业版 | English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招聘信息

山西省肿瘤医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3-24 浏览次数:
字号: + - 14

     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肿瘤研究所、山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山西省第三人民医院)成立于1952年,隶属于省卫生厅,是全国建立最早的六大肿瘤医院之一,全国首批三级甲等医院。目前,医院现有在岗职工2900余人,病床编制2000张,是山西省目前床位规模#、年住院病人最多、主要业务经济运行指标居于领先水平的省级大医院,面向我省及华北地区周边省市提供肿瘤特色医疗服务,可综合采用手术、放疗、化疗、介入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中药治疗、临终关怀等多种技术手段并提供院前、院中、院后连续服务,承担着山西省肿瘤预防、科研、教学等职能,是山西省肿瘤防办、山西省抗癌协会、山西省医学生物工程学会三个省级抗癌防治学术机构的靠挂单位,《血液病·淋巴瘤》、《肿瘤研究与临床》两个国家科技核心期刊的主办单位,山西医科大学、山西省职工医学院、山西省高等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肿瘤学硕士授予点。现有全国临床重点专科病理科,肿瘤学(血液肿瘤、妇科肿瘤、肿瘤免疫)、普外科迈进省医学重点学科序列。

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西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经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省卫生计生委”)、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称“省人社厅”)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保证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长由李耀平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侯冬梅书记担任,领导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全面负责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王俊田副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人事部门、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卫生事业需要的#人才选拔到本单位来。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的步骤、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山西省肿瘤医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并在招聘单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生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博士岗位的考生请在其他岗位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到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3.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岗位核减

报考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与招聘计划人员的比例, 原则上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不低于3:1。对最终确定的资格审查人数不达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原则上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并在笔试之前公告。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由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委托山西省卫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医疗技术类专业人员笔试采取人机对话(专业测试)和纸笔(公共基础知识)相结合的形式完成。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笔试成绩按两部分考试成绩合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60%。

同一岗位笔试人数超过每场笔试同岗位#容量时,由国家考试机构随机分组进行考试并按比例平分每组入围名额。

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应聘人员免笔试(仅限报考副高岗位或博士岗位),其他报考人员均应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由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协调和监督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以岗位从高到低排序,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医疗技术类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工作协调能力、实际沟通能力等。

面试内容及形式可以根据单位招聘岗位需要确定。

面试考官根据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相关规定选取。每个面试考场考官由5人及以上专家组成,其中我院专家1人,其余4人由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从“公开招聘面试专家库”同专业专家中随机选取。

同一岗位面试入围人数超过每场面试同岗位#容量时,由考生抽签决定分组进行面试并按比例平分每组拟招聘人员名额。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该岗位不予递补。面试成绩须当天对外公布。

面试后各个环节因任何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一律不予递补。

各考场配备录像设备并保证设备运转正常,全程记录每个考生的面试情况并存档备查。

3.成绩合成   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为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直接考核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其综合成绩。

(1)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再出现并列,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3)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4)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与考核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在面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体检对象按笔试和面试权重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者,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我院网站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省卫生计生委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经省卫生计生委同意,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将#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山西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514651901

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

单位网址:http://www.sxzlyy.com/

电子邮箱:sxszlyyrsk110@163.com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职工新街3号

 

附件:山西省肿瘤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请至网页右上角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