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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肿瘤医院乙级核医学科改造、v类放射源项目

作者:预防保健科 来源:文化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6-03-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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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山西省肿瘤医院乙级核医学科改造、使用Ⅲ类射线装置、Ⅴ类放射源项目

二、项目性质

改扩建

三、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

山西省肿瘤医院(建设单位),联系人:郝女士;电话:13835167638 ;联系地址:太原市职工新街3号。

山西新科源环保有限公司(评价单位),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5343410515;联系地址:太原市新建南路9号。

四、建设规模

1、拟用医用射线装置

该医院本次评价装置包括12台Ⅲ类射线装置:SPECT/CT机1台、骨密度仪1台、CT机2台、数字胃肠机1台、拍片机1台、床旁X光机2台、X射线机1台、模拟定位机2台、CT模拟定位机1台。

2、核医学科房间改扩建及使用核素

核医学科ECT机房、源库、注射室室、ECT注药后候诊室等房间进行改建。使用核素Sm-153、Tc-99m、I-131,粒籽源I-125。

(3)使用放射源

标准源Sr-90放射源2枚。

五、公示说明

1、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可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