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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病理质量控制部

工作职责

质控部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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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省卫生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有关要求和全省本专业质量管理控制工作的现状,制定本专业质控规划,年度计划并上报质控中心。

  2、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颁发的医疗管理规范和医疗质量标准,制订本专业的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具体实施细则。

  3、对全省本专业医疗质量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并定期向山西省卫生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报告,提出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4、在山西省卫生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制定全省本专业的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方案。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医疗质量质控中心的统一安排进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导、评价、特殊医疗技术准入、评估等工作。

  5、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组织安排,对本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学术交流,推广本专业质量控制的新理论、新方法;不断提高本专业的质控水平。

  6、建立本专业的质控信息资料数据库,加强本专业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评价、汇总工作,及时上报山西省卫生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7、承担省卫生厅指令性任务和山西省卫生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委托的其它医疗质量控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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