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山西省肿瘤医院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业主为山西省肿瘤医院,资金来源为医院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KHW2017-03-079
2.2项目名称:山西省肿瘤医院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2.3供货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职工新村3号
2.4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2.5交货期要求:合同生效后2个月交货
2.6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便携式超声诊断仪 | 1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项目三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1)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如未办理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行贿犯罪查询函;(6)所投相应产品需具备的资质(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注册类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为国产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海关出具的相关报关证明,如不属于医疗器械注册类的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7)如是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产品企业的区域授权或针对此次投标的授权及上述的资质文件,(8)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9)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被授权人必须在社保明细表中);(10)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缴纳税收凭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一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肿瘤医院官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肿瘤医院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职工新村3号
招标代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电 话:0351-2772683
联 系 人: 王敏丽、杨佳、邸明、郜正浩
电子邮箱:zzkt003@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