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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公告
区域医疗中心专家诊察费公示表
为了高水平的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让患者在“家门口”体验到更好的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等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保健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运营政策清单的通知》(晋政办函〔2020]28号)文件精神及《山西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输出地专家来我院出诊,我院拟参照输出医院所在地标准收取专家诊察费价格。
公示期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医保科。
联系人:宋蓓蓓
联系电话:0351-4651328
附件: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诊察费(元) |
1 | 荣维淇 | 主任医师 | 300 |
2 | 刘 鹏 | 主任医师 | 300 |
3 | 阎 涛 | 主任医师 | 80 |
4 | 邢学忠 | 主任医师 | 80 |
5 | 雷文东 | 副主任医师 | 60 |
6 | 张晓武 | 副主任医师 | 60 |
7 | 赵 青 | 副主任医师 | 60 |
8 | 陶秀丽 | 副主任医师 | 60 |
9 | 张月明 | 副主任医师 | 60 |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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