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医疗中心专家诊察费公示表

院内公告 2023-05-18

  为了高水平的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让患者在“家门口”体验到更好的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等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保健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运营政策清单的通知》(晋政办函〔2020]28号)文件精神及《山西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输出地专家来我院出诊,我院拟参照输出医院所在地标准收取专家诊察费价格。

  公示期从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医保科。

  联系人:宋蓓蓓

  联系电话:0351-4651328

  附件:

序号姓名性别职称诊察费(元)
1冯强主任医师80
2王海军副主任医师60
3王镇副主任医师60
4佐晶副主任医师60
5刘晓艳副主任医师60
6张仁知副主任医师60
7魏正茂副主任医师60
8姜志超副主任医师60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