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实行科长负责制,相关人员各负其责,及时做好废旧物资报废处理工作。
二、依据卫生厅三甲医院评审标准,以及医院财务制度,搞好废旧物资报废处理工作。
三、在各科提出购买新物资时要询问是否退回或报废旧物资,能维修使用的要尽量安排维修使用。
四、对库存的旧物资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及时与财政厅取得联系进行报废处理,腾出库房,杜绝火灾隐患。
五、处理废旧物资时要请示领导批准,科长、保管员等人员共同参与处理。
六、未经科长批准保管员不得擅自处理、外借或作其他使用旧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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