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后勤管理
物资科下送物资服务制度
根据2010年8月13日院所质控会议上护理部提出的要求,以及院长做出的决定,为支持护士优质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本制度。
一、各科按需要和规定申报供货计划,日常物资经科主任、护士长签字,特殊物资须经院长批准。
二、物资科请示领导审批采购计划,时间为为每月1-5日,科内论证,科长审批,院长审批。
三、按规定采购供应物资。采购员、保管员、科室联系人、护士长须做好配合、衔接、准备工作。
四、采购员、会计员、保管员、各科物资管理员务必及时办理入库、出库、刷卡、记账、发票审批等手续。
五、会计员务必及时办理结算、记账、对账、报废、报表、审批等一系列手续。
六、会计员、保管员、各科护士长务必每月对账一次,每年清产核资一次,及时办理物资报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