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实行科主任、科长负责制,开展物资使用管理工作。
二、领用的各种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调配时,须经物资科办理过户手续。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多余的物资,物资科给予调出,以防止物资积压和浪费。
三、物资科根据各科室情况,督促核对物资明细账,每年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各科物资管理员签字。
四、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妥善保存。
五、大型物资与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
六、当各科室所使用的物资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进行保修、维修,确保有效使用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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