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后勤管理
财务稽核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医院内部管理,保护医院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防止内部管理过程的失控,特制订本制度。
一、会计凭证稽核:
1、原始凭证所记载经济事项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等是否一致;
2、原始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所具要素是否齐全;
3、应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记账凭证是否连续编号;
4、记账凭证所附单据张数是否正确等。
二、会计账簿的稽核:
1、会计账簿的登记是否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
2、会计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是否逐项记入账册;
3、记账凭证上的签章是否齐全、记账符号是否注明;
4、是否顺序、连续登记;是否按规定过次承结账页;
5、总账与明细账是否相符等。
三、会计报表的稽核:
1、会计报表是否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
2、会计报表是否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进行编制;
3、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完整;
4、有关责任人的签章、单位公章是否齐备等。
四、稽核人员发现不真实的会计凭证、弄虚作假、隐瞒篡改会计记录的行为,应立即加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报告财务科长。
五、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
六、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不符时应责令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