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概况
护理质量考核细则
一、总则
(一)各级质控组织质控检查时,严格执行护理质量考核标准及医院规章制度,并按规定与质控处罚挂钩。所扣分值,每分20元。
(二)月报质控科室,发生处罚金额的30%与护士长个人挂钩(直接质控个人时除外)。
(三)不属于本规定的护理质量管理问题,护理质量委员会讨论,视情节轻重,上报医院质控室或相关部门。
(四)年终量化参照“本年度护士长综合素质考评量化内容”。
二、基础质量管理
(一)每月质控检查汇总,单项得分低于平均分值10分(四舍五入)时,之后每降1分质控扣1分。扣分≥5分,上报医院质控室;扣分在1~4分时,经过护理质量委员会讨论,视情节,护理专刊通报或上报医院质控室。
(二)每月质控检查汇总,单项得分高于平均分值10分(四舍五入),之后每升1分通报表扬或奖励。>5分上报医院质控室。
(三)《标准》中任一条目扣满分时,上报医院质控室,特殊情况护理质量委员会讨论,视情节轻重决定。
(四)无不可避免因素发生院内压疮或院外带来而发展的压疮扣200元/例;发生压疮未预报或漏报扣300元/例。造成严重后果或发生投诉、纠纷时按中度以上缺陷处理(第三章)。
(五)出现反复强调的问题、连续2个月被反馈同一问题(客观条件局限除外)等,按标准加倍扣分,按本项目得分扣完为止。扣完时按第三条处理。
(六)一旦出现严重违反规程/标准/要求的问题,扣分≥25分,发生其它后果参考相关条目。
(七)脱岗,每次≥50元。
(八)个人满意度(季度)执行年度考核。得分低于60(四舍五入)时实行诫勉谈话。
(九)科室满意度(季度)≥95%或年度目标值,低于95%或年度目标时,每降1%扣1分,≥5时上报质控室。
三、缺陷管理
(一)科室缺陷记录分析讨论及时,季度零缺陷时,经核实与实际不符,上报医院质控200元。
(二)中度及以上缺陷以及因此发生投诉、纠纷但未构成事故时,扣25分以上,上报医院质控室。造成严重后果,参照第四章相关内容和医院相关规定。
(三)发生事故时,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院相关规定等处理。
(四)严格执行缺陷上报制度,发生中度及以上缺陷隐瞒不报,扣10~25分,上报医院质控室,造成后果参照第四章相关内容。
四、医德医风管理
(一)与患者、家属、学生、职工等发生投诉、纠纷、新闻曝光,未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扣≥300元。
(二)与患者、家属、学生、职工等发生投诉、纠纷、新闻曝光,经核实,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除执行医院处罚规定外,扣≥500元。
(三)与患者、家属、学生、职工等发生投诉、纠纷、新闻曝光,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四)患者、家属、学生、职工等对护理人员提出口头、书面表扬时通过护理专刊通报表扬。
(五)患者、家属、学生、职工等向护理人员个人或科室赠送牌匾、锦旗时,通过护理专刊通报表扬,或上报医院质控室奖励。
(六)患者、家属、学生、职工通过新闻媒体表扬护理人员个人或科室给医院造成良好影响者,通过护理专刊通报表扬,或上报院领导、质控室奖励100~500元以上。
(七)满意度调查最优护士年度给予表彰奖励。
(八)满意度调查最差护士连续3个月,经核实,扣100~500元/人。严重者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