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概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护理应急管理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二、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三、科室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实行重症和普通患者分开管理,传染患者或疑似传染患者按照国家对传染病门诊及专门病区的要求设置,安排合理的人流、物流走向。接触患者或进入污染区时,按规定等级着装、消毒。
五、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六、做好医院内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七、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护理应急救治小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小组成员服从医院领导组指挥,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八、病房认真做好健康宣教工作、消毒隔离以及预防季节性传染病等护理防范工作,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九、根据“护理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突发事件救治过程中,护理人员应及时掌握新开展的救治办法,熟练使用新引进的先进设施。
十一、护理应急救治组:(护理行政管理组织体系)
组 长:刘瑞云(13834541981)
副组长:王翠玲(13834540572) 王海蓉(13834140099)
牛巧红(15035188578) 刘冰新(13934519193)
成 员:许俊娥(13834131322) 付 佳(13509718701)
陈 颖(13934542315) 田建英(13513602560)
十二、护理应急救治小组成员职责
(一)向医院领导组及时报告信息。
(二)负责院内协调、调动护理人员。
(三)负责提供护理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