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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动态

护理概况

护理查缺补漏管理规定(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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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证护理安全,提升护理服务质量,打造和谐护理团队,进一步规范护理执业行为,全员树立“关口前移”和“查缺补漏”意识,经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特拟定本规定。

一、定义及范畴

凡在工作中所发现的任何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现象均属于查缺补漏范畴,每名护理人员均

有权处置和记录。

二、查缺补漏主动上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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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果应用说明

所有主动上报结果仅用于奖励封堵漏洞的护理人员及科室,对造成漏洞的个人及科室免批评,经总结分析,警示全院护理人员。

(一)漏洞分级

Ⅰ级:制度、职责中未涉及的内容。

Ⅱ级:履行职责时出现遗漏。

Ⅲ级:未达到相关规定或标准要求。

Ⅳ级:因物资供应不足引起的工作不便。

(二)加分方法:

1、凡杜绝Ⅰ级漏洞者给予1分。

2、凡杜绝Ⅱ级漏洞者给予0.5分。

3、凡杜绝Ⅲ级漏洞者给予0.2分。

4、凡杜绝Ⅳ级漏洞者给予加0.1分。

5、累计加分将作为评优参考。

四、查缺补漏报表上报要求

1、内容客观、真实、完整。

2、护士长、相关护士签名确认。

3、统一使用A4纸打印,随手册上报护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