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概况
护理查缺补漏管理规定(暂行)
为进一步保证护理安全,提升护理服务质量,打造和谐护理团队,进一步规范护理执业行为,全员树立“关口前移”和“查缺补漏”意识,经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特拟定本规定。
一、定义及范畴
凡在工作中所发现的任何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现象均属于查缺补漏范畴,每名护理人员均
有权处置和记录。
二、查缺补漏主动上报流程
三、结果应用说明
所有主动上报结果仅用于奖励封堵漏洞的护理人员及科室,对造成漏洞的个人及科室免批评,经总结分析,警示全院护理人员。
(一)漏洞分级
Ⅰ级:制度、职责中未涉及的内容。
Ⅱ级:履行职责时出现遗漏。
Ⅲ级:未达到相关规定或标准要求。
Ⅳ级:因物资供应不足引起的工作不便。
(二)加分方法:
1、凡杜绝Ⅰ级漏洞者给予1分。
2、凡杜绝Ⅱ级漏洞者给予0.5分。
3、凡杜绝Ⅲ级漏洞者给予0.2分。
4、凡杜绝Ⅳ级漏洞者给予加0.1分。
5、累计加分将作为评优参考。
四、查缺补漏报表上报要求
1、内容客观、真实、完整。
2、护士长、相关护士签名确认。
3、统一使用A4纸打印,随手册上报护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