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概况
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暂行规定
一、允许护理人员参加由“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医学会”、“山西护理学会”或同等级别本专业的权威学术机构举办的护理学术会议。
二、只能参加内容或主题与所从事护理专业相一致的学术培训会议。论文#作者、大会发言者方可参会。
三、参加学术交流会时,需持有大会发言通知及多媒体资料和论文原件。
四、参会审批程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报请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后,护理部备案。
五、学习和交流结束后,向全院护士汇报交流内容,重点是会议主要内容及对本院护理工作的建议。
六、学分证书复印件(A4纸一页)在返回一周内交护理部保留存档,违者三年内不得外出参会。
七、护士长每三年参加一次管理人员培训班。
八、个人参加外单位邀请讲学活动,报护理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