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前培训由护理部分管教学主任负责。
二、凡进入我院的护理人员必须经过护理部的岗前培训方可上岗。
三、培训方法包括:护理部集中培训一周、科室培训一周及自学贯彻始终等方式。
四、培训内容包括:《护士条例》、护士行为守则、各项规章制度、专科护理知识、护理操作技能等。
五、考核包括:岗前培训内容、基础护理知识和基本护理技能。
六、岗前培训结束后,三个月为试用期,以临床护理工作为主,两个月内安排白班。
七、试用期结束需在指导教师监督下完成静脉穿刺100例、卧床病人更换床单30次、床上洗头20次、翻身扣背50次、书写护理病历10份等。
八、个人小结(周培训不少于800字,年终不少于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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