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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动态

护理概况

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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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毕业后规范化培训(5年以内护士)

(一)科室制定培训计划,前三个月为周计划,半年内月计划,半年后季计划,2~5年为年计划,并有考核记录。

(二)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制度规章等、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知识、人文知识等。

(三)参加由科教科、护理部、科室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有签到,有笔记。

(四)参加护理部组织的三基考试,成绩合格。

(五)参加执业注册考试,成绩合格;连续三年不能通过注册考试者,交人事科待岗。

(六)参加院内外进修。

二、在职继续教育(5年以上)

(一)参加护士职称系列考试。取得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资格。

(二)本科以下人员参加各种学历教育,每四年完成一个台阶的学历教育。

(三)参加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主管护师以上(含主管护师),每年不少于25个学分(一类15、二类5分、三类5分);护师以下(含护师,每年参加护理部组织的业务学习不少于5次)。

(四)完成科研论文和总结。副主任护师以上(含副主任护师),每年一篇省级以上论文;主管护师每年一篇专科工作总结或发表一篇省级论文;护师以下(含护师),每年一篇工作心得。

(五)通过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A/B)。

(六)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模块考试)。

(七)参与护理管理、护理带教工作,科室健康教育工作。

(八)掌握国内外护理现状和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