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后勤管理
出入院收费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院出、入院收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参照国家法令、法规,遵循医院财会制度,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省、市、铁路医保到医保科进行入院登记,新农合患者在新农合科审核后到财务科收费窗口进行入院登记,异地医保直接在财务科收费窗口进行入院登记。
二、窗口收费人员依据医生开具的“入院证”,按照医院规定预收一定金额的预交款,现金当面点清,收取支票应核对出票日期、金额、印章、密码等要素,开具预交款收据。
三、每日终了,收费员要将当日入院患者的预收款进行汇总,打印预收款日报表,当日收入现金和支票应全部交开户银行,做到表款相符。稽核人员对应交款凭证及预收款日报表进行复核。
四、预收医疗款实现住院系统内双重核对,即收费系统内部至少提供两种以不同方式提取的数据,实现收款人员与审核人员之间的核对,数据一致后审核人员及时确认预收医疗款金额。预收医疗款实行三级审核控制,即收款员、住院处审核负责人和财务科审核负责人三个层次。
五、患者住院期间的预收款一律不得中途退出。如有新入院患者因特殊原因当日需办理退号手续时,应由主管医生注明患者是否发生费用及退号原因,同时由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字,经住院部签字同意后,患者持入院证、预收款收据到财务科办理退号手续。
六、预收款的收、退、作废要严格按操作流程执行,严禁挪用预收医疗款。
七、出院结算人员依据医生开出的“出院证”及患者在院期间的全部预收款的收据办理住院费用的结算。若预收款收据遗失,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出院结算完成,患者可打印其住院期间的费用总清单。
八、住院患者账目结清后,未经财务负责人批准不能进行账目更正。如确属正当理由申请更正的,应由财务科负责人签字后,由结算人员进行账目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