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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行政后勤管理

医师上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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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关于《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规定,为了加强对新上岗医师的管理,使他们对医疗法律法规、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医疗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等有较深入地了解和掌握,使他们成为一名合格的医师,从而提高医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

一、凡新入院医师上岗前,必须参加医院内统一组织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合格后再接受医务科组织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二、新上岗医师应聘来院后不固定科室,根据规范化培训的有关规定,从事临床工作前须在全院主要业务科室轮转学习两年(#阶段),由医务科统一安排,并建立轮转档案。轮转期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轮转科室和时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医院统一分配科室,之后在本专业系统内继续转科两年(第二阶段)。

三、新上岗医师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以良好的态度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增强医疗安全意识,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轮转期间由所在科室进行考勤,并填写轮转学习档案。因病、因事请假须经过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医务科批准方可休假,假期超过五天者须经院长批准。

四、按照《执业医师法》规定,工作年满一年的大学本科学历的医师,可以申请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须带相关文凭和证件到医务科报名,经过医务科审查合格后上报省卫生厅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予以执业医师注册。我院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医务科审查在院外报名,否则其所得的资格证不予认可,不予注册。

五、医师轮转期间必须参加院内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和“三基”、“三严”的训练和考试,并记录在本人的轮转考核档案中。

六、轮转学习结束后,医务科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轮转期间请假超过3 个月以上者,将延长轮转学习半年到一年。

七、新上岗医师轮转期间,奖金按医院的有关规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