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我院报考研究生人数逐年增多,而限定只招收统招生的各院校也在增多,为了培养人才,也为我院留住人才,经领导研究决定,对我院所原规定全国统招的研究生均为定向条款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全国统招研究生如不是定向者,应交纳医院财务科押金2 万元,对卫生厅选送的赴澳大利亚外语培训人才须交纳押金5 万元,并写保证书。毕业后回我院工作退还押金,不回我院工作者,押金将作为我院培养研究生的费用,收归医院所有。
二、定向、委培、自费研究生仍按[2002] 省肿办字第31 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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