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后勤管理
荣誉实物档案归档制度
一、荣誉实物档案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及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印章、奖杯、奖旗、荣誉证书、来访互赠礼品(具有重要社会、政治意义)等总称,它是全部档案的组成部分。
二、荣誉实物档案属公共财物,各科室对此要将归档的实物随时移交综合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得分散保管。
三、各科室应根据“荣誉实物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进行收集与归档。
1、获得国家颁发的荣誉证书、奖状、锦旗、奖杯、奖牌等。(#)
2、获得省、部级别以下的荣誉证书、奖状、锦旗、奖杯、奖牌等。(长期)
3、知名人士及国外友人在外事活动中赠送的纪念品。(长期)
4、印章、印模。(#)
四、对归档的荣誉实物档案要登记目录,并分别设柜存放,做到防尘、防盗、防虫,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