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后勤管理
院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院务公开工作,增加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的透明度,保障医院广大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强化服务职能,加强行风建设,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了解群众意愿,方便群众办事,促进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增进医患和谐,根据《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卫医发〔2006〕424号)文件精神以及全国和山西省推行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建设和谐医院为目标,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医疗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围绕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丰富细化院务公开内容,活化院务公开形式,强化院务公开措施,提高院务公开质量,增强院务公开实效,探索建立院务公开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诚信、四项公开(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注重实效、有效监督、便于服务、利于和谐的原则。
三、公开内容
(一)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资质信息:
(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医疗业务范围、职能及业务科室设置;
(2)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注册情况及相关资质信息;
(3)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
2、管理制度和流程:
(1)十三个业务核心制度;
(2)行政管理制度;
(3)医疗纠纷及事故处理程序等;
(4)行政职能科室职责和办事流程。
3、医疗卫生服务信息:
(1)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药品的采购价格和零售价格;
(2)医生所开处方中的药品种类、数量和总价格;
(3)医院人均门诊费用、人均住院费用、单病种人均费用;
(4)药品、医疗设备等采购招标标准、程序和中标单位、中标价格;
(5)医疗服务质量检查和评估结果。
4、便民措施:
(1)按规定应病人或其家属要求应当提供的医疗服务信息(如病历的查询、复印)获取程序及咨询电话;
(2)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包括: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专家姓名、职称、专业;门诊医生、护士安排;
(3)医院门急诊部、住院部各病房的设置、位置格局以及抵达路径;紧急情况的疏散通道;
(4)医院物价管理职能科室、费用查询部门及查询电话;
(5)工作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学历、毕业院校和专业特长等。
5、行风建设情况: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2)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包括医德规范、医务人员行为准则;服务用语、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
(3)医疗服务投诉流程、信箱和电话。
(二)向患者及家属公开的主要内容
提供就诊者的具体诊疗项目、药品名称、数量、价格等费用清单。
(三)向职工内部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重大决策事项:
(1)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
(2)重大决策、中层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2、医院运营管理状况:
(1)医院业务运行状况,包括:年住院、门急诊病人总数;病床周转率、使用率;平均住院天数等;
(2)财务管理事项:包括年度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收费情况、药品收支、社会捐赠、投资收益,房屋租赁和劳务费收入、财务收支情况、成本核算;养老金、医疗#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情况;专项资金补助,医疗、教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3)社会化服务项目招、中标情况;
(4)重大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结果;
(5)科研立项、成果评定情况;
(6)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等规定应公开的内容;
3、人事管理
(1)定员、定编、定岗情况;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程序和结果;
(3)职工国内(外)进修、培训情况;
(4)岗位设置、聘用、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
(5)薪酬体系组成和调整情况;
(6)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情况。
4、党务信息
(1)党组织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
(2)党组织作出的重要决定和决议;
(3)党组织部署的重要工作及实施情况;
(4)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通报;
(5)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
(6)发展党员过程的公示;
(7)年度党费收缴、开支情况。
5、职工关注的相关信息
(1)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
(2)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
(3)对违法违纪职工及医疗事故责任人的处理等;
(4)工会福利收支情况。
6、领导干部重要事项
领导干部述职报告、法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等情况。
四、公开形式
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对外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一) 对社会公众公开的主要形式
1、在门诊、病房或对公众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设立院务公开专栏;
2、编印、发放就医指导手册和宣传资料;
3、设立电子大屏幕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触摸屏等;
4、通过医院网站或省厅官方网站公开;
5、工作人员佩戴胸卡;
6、业务科室设置服务监督台;
7、建立院领导接待日、院长信箱制度,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二 )对患者公开的主要形式
1、对住院病人在住院期间,以费用“每日清单”的形式,向病人或家属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病人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
2、对门诊患者以门诊物价公示栏、电子触摸屏等形式,向病人或家属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
(三)向单位职工公开的主要形式
1、院务公开栏;
2、院周会;
3、院领导查房和座谈会;
4、职工代表大会;
5、医院局域网;
6、文件、报纸、简报等;
五、程序时限
(一)公开程序
院务公开分为提出、审议、公开和反馈四个程序(对患者个人公开的除外)。由科室根据医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规定本科室负责的公开事项要求,提出公开的内容和时间,交院务公开办公室统一汇总;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按分管职责权限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院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公开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予以公开;对公开的内容存在疑问、争议或提出意见建议的,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做出解释或解答,提出解决办法,并通过院务公开办公室向当事人做出反馈。对患者个人公开的程序按医院的管理规定及时公开。
(二)公开时限
公开时间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特别是动态性的内容要及时更新,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做出回应。
六、监督考核
建立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医院院务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进行内部考核,原则上半年一次。对院务公开工作中工作不到位、公开内容不真实、程序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等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责成有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院务公开工作管理考核小组不定期对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每年至少组织考核一次。监督、检查及考核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属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职工群众反映院务公开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对于院务公开工作中公开形式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的,应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故意弄虚作假,欺瞒群众的,一经查实,由院纪检监察部门依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