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概况
护理人员考核制度
一、护理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每年一次,由科室上报、护理部审批并报请分管院长批准。
二、护理人员 “三基”考试,每年一次,成绩进入个人技术档案。
三、护理人员“岗位管理”考核每年两次,科室申报,护理部审核,分管院长批准。
四、科室组织护理人员“三基”考试,中级以下每年理论、操作各六次;高级人员每年书面总结或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五、监护仪、呼吸机等设备科室组织培训与考核,有记录,参考率100%。
六、考核内容:初级技术人员包括政治思想、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基础理论、护理技术操作等。中级技术人员:职业素养、专科技能,疾病的病情观察要点,应急能力等;高级技术人员:业务技术总结及论文撰写等。
七、护理部考核成绩与绩效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