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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医疗医技管理

药学部设备仪器保管维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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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内全部仪器设备等公物都应建有明细帐目,由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各组建有分账,由组长负责保管,定期清点。

二、仪器设备由专人使用管理;精密仪器室由专人管理,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仪器。仪器设备定期保养维修。

三、精密仪器应建立使用登记本,用后登记、签字。发现仪器异常应及时请有关部门修理。

四、使用仪器设备时,要熟知本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操作方法,严禁违章操作。

五、精密仪器室内不得存放任何化学药品和个人物品,不得在室内进行化学操作,不得在室内会客,严禁吸烟和明火操作。

六、设备、低度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与维修部门联系维修事宜,设备仪器出现大故障、经维修不能排除时,应同时向科主任和医院报告处理。

七、凡因违章操作或失职而造成的仪器损坏,应视情况酌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