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医技管理
发血前核查及血液质量检查制度
发血时要与取血者共同核对以下项目:
一、配血申请单上要有本院医师与标本采集护士的签名。
二、配血单上要有患者初验血型、复检血型的结果;要有交叉配血无凝集盖章及配血者签名。
三、仔细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血液制品种类、血量、采集日期、失效日期等。
四、检查血制品标签是否清楚,有无批准文号及采供血单位名称。
五、对血液质量进行目测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成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它须查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