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医技管理
名老专家门诊制度
专家门诊在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挖掘潜力更好地为患者服务,进一步发挥退休专家的专业特长,保证退休专家出名老专家门诊的规范管理,现制定山西省肿瘤医院名老专家门诊制度:
一、退休专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自愿提出出名老专家门诊的申请。
二、退休专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必须确保退休专家在身体、心理等各方面自身条件完全能胜任名老专家门诊工作。
三、出名老专家门诊的退休专家到人事科、医务科、门诊部办理相管备案手续。
四、出名老专家门诊的退休专家应自觉遵守医院的相关的管理制度,对于违反医院有关规定私自外转病人院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投诉、医疗纠纷及不良后果者,将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严重违规者经医院医疗质量专家委员会讨论取消其出诊资格。
五、备案后退休专家出诊的医疗行为遵照在职专家的管理规定执行。
六、出名老专家门诊的退休专家,与在职的临床医生一样交纳医疗责任#,医疗质量由质控办考核。
七、停诊一个月以上者恢复门诊时,须重新填写书面开诊单。由于各种原因长期停诊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者恢复专家门诊时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八、门诊部对出名老专家的退休专家承担管理和考核的义务,并于每年年终对第二年出诊的退休专家进行重新审查及办理出诊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