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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医疗医技管理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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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诊预约处”设在门诊大厅分诊台,标识醒目;公告栏公告预约方法、注意事项和预约电话。每早7:30登录“全国门诊预约挂号网”查询当日预约患者并打出预约单,患者取时须核对证件。

二、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患者或代理人,正确分诊,迅速办理预约挂号事宜,让患者或代理人切实感受到预约挂号在方便、快捷、稳定、可信等方面的优势。

三、工作人员接听电话一律使用普通话,通话过程代表医院形象和工作人员的素质。态度和蔼亲切,耐心细致解答询问,绝不能语言冒犯。

四、门诊医师按“门诊出诊表”按时出诊,出诊时间不能私自离岗,不得早退;原则上出诊时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提前一天告知门诊预约处,留时间通知已预约的患者。

五、为患者或代理人提供有关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开展门诊预约挂号服务工作的意义,提高患者对门诊预约挂号的认识。

六、对于出院或门诊需要复诊的患者,主管或接诊医师要主动提示患者通过预约挂号复诊并介绍预约方式,逐步提高预约挂号占门诊挂号的比例。

七、简化手续,合理安排就诊,缩短候诊时间,并在工作中逐步完善门诊接诊和服务流程。

八、对于预约患者提前就诊应与其他患者做好解释工作,鼓励他们进行预约就诊。

九、工作人员要把现场预约和电话预约作为宣传我院形象的窗口,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肿瘤防治、肿瘤康复等方面的正确引导,消除人们对肿瘤等疾病的顾虑和不正确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