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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行政后勤管理

物资科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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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实行科长负责制,开展物资入库前的验收工作。

二、依据卫生厅三甲医院评审标准要求,以及医院财务规定,做好物资验收工作。

三、对采购回院的物资,采购员首先要亲自验收一遍,索要产品质量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等相关资料。

四、保管员要亲自清点数量,检验质量,如发现数量不符,名称不对,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应拒绝签字,由采购员妥善处理。

五、未经科长同意不得验收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