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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行政后勤管理

关于发表论文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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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规定所指论文包括准备向各级各类杂志和学术会议递交的研究报告,临床总结,#、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的论述和介绍,个案报告及其它涉及科研、医疗、护理、后勤技术领域的文字材料、图片、图表等。

二、凡论文投寄时,必须附有院所投稿介绍信,介绍信由科教科统一办理。

三、论文必须是署名者均同意公开发表的(#作者负责)并在科教科登记备案。

四、对其内容、署名有争议的稿件,科教科不予办理投稿介绍信,对此类稿件必要时交主管院长审批或提交学术委员会讨论。

五、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及其它宣传工具上发表的稿件涉及到科研、医疗技术水平及参加者,报导前应征求科教科意见。

六、论文发表后必须将其单行本或复印件2 份送交科教科存档,由科教科分管科长签字科教科盖章后在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七、版面费报销标准:国际杂志、中华系列杂志报销100%,#杂志报销80%,省级杂志报销50%。(《中华误诊杂志》和各类增刊杂志均不予报销,不予奖励)

八、严禁一稿两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