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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后勤管理

关于加强研究生课题实验记录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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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研究生课题监督工作,保证研究质量,杜绝伪造现象,由研究生科组织制定了《研究实验记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实验记录是研究生提交毕业论文交流答辩的申报依据,真实、规范、完整的实验记录是保证研究结果真实可靠的基础。《规定》的实施,有利于研究生规范课题实验记录,保证研究质量,各教研室及导师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二、各教研室主任及导师要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加强对研究生规范实验记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规定》的实施情况和实施中的问题及时报告研究生科。

三、《规定》对课题研究中实验记录提出了基本要求。各教研室主任及研究生可根据所从事研究领域的特点,遵照《规定》中的原则,细化适合本专业研究特点的具体办法,并上报研究生科备案认可。

#条 为加强对课题研究的监督管理,保证课题研究实验记录真实、规范、完整,提高研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我院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均应遵循本规定。

第三条 课题研究实验记录是指在研究过程中,应用实验、观察、调查或资料分析等方法,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记录或统计形成的各种数据、文字、图表、声像等原始资料。

第四条 实验记录的基本要求:真实、及时、准确、完整,防止漏记和随意涂改。不得伪造、编造数据。

第五条 实验记录的内容通常应包括实验名称、实验目的、实验设计或方案、实验时间、实验材料、实验方法、实验过程、观察指标、实验结果和结果分析等内容。

(一)实验名称:每项实验开始前应首先注明课题名称和实验名称,需保密的课题可用代号。

(二)实验设计或方案:实验设计或方案是实验研究的实施依据,各项实验记录的首页应有一份详细的实验设计或方案,并由教研室主任及导师审批并签名。

(三)实验时间:每次实验须按年月日顺序记录实验日期和时间。

(四)实验材料:受试样品和对照品的来源、批号及有效期;实验动物的种属、品系、微生物控制级别、来源及合格证编号;实验用菌种(含工程菌)、瘤株、传代细胞系及其来源;其它实验材料的来源和编号或批号;实验仪器设备名称、型号;主要试剂的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批号及有效期;自制试剂的配制方法、配制时间和保存条件等。实验材料如有变化,应在相应的实验记录中加以说明。

(五)实验环境:根据实验的具体要求,对环境条件敏感的实验,应记录当天的天气情况和实验的微小气候(如光照、通风、洁净度、温度及湿度等)。

(六)实验方法:常规实验方法应在首次实验记录时注明方法来源,并简述主要步骤。改进、创新的实验方法应详细记录实验步骤和操作细节。

(七)实验过程:应详细记录研究过程中的操作,观察到的现象,异常现象的处理及其产生原因,影响因素的分析等。

(八)实验结果:准确记录计量观察指标的实验数据和定性观察指标的实验变化。

(九)在完结全部实验时,将原始数据记录资料交研究生科录入计算机进行数据锁定;并提交统计计划书,由研究生科统一进行数据统计处理分析。

(十)在完结全部实验时,将所有病理组织蜡块、切片、胶片等材料交研究生科封存备查。

(十一)实验人员:应记录所有参加实验研究的人员。

第六条 实验记录用本

(一)实验记录必须使用研究生科统一专用的带有页码编号的实验记录本,由研究生科根据需要设计。

(二)计算机、自动记录仪器打印的图表和数据资料,临床研究中的CRF 表、知情同意书等应按顺序粘贴在记录本的相应位置上,并在相应处注明实验日期和时间;不宜粘贴的,可另行整理装订成册并加以编号,同时在记录本相应处注明,对于回顾性临床研究的住院病例要提供病历号,以便查对。

(三)实验记录本应保持完整,不得缺页或挖补;如有缺、漏页应详细说明原因。

第七条 实验记录的书写

(一)实验记录本竖用横写,不得使用铅笔。实验记录应用字规范,字迹工整。

(二)常用的外文缩写(包括实验试剂的外文缩写)应符合规范。首次出现时必须用中文加以注释。实验记录中属译文的应注明其外文名称。

(三)实验记录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计量单位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有效数字的取舍应符合实验要求。

第八条 实验记录不得随意删除、修改或增减数据。如必须修改,须在修改处划一斜线,不可完全涂黑,保证修改前记录能够辨认,并应由修改人签字,注明修改时间及原因。

第九条 实验图片、照片应粘贴在实验记录的相应位置上,底片装在统一制作的底片袋内,编号后另行保存。用热敏纸打印的实验记录,须保留其复印件。

第十条 实验记录应妥善保存,避免水浸、墨污、卷边,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不丢失。

第十一条 实验记录的签署、检查和存档

(一)每次实验结束后,应由导师和研究生在记录后签名。

(二)教研室主任与研究生科要定期检查实验记录,并签署检查。

(三)课题研究结束后,应按归档要求将研究实验记录整理归档。

(四)在论文交流前,随机抽样原始资料,如有伪造、编造数据者,全院通报批评,当年不得交流,并取消学位资格。

(五)在研究生论文交流答辩时,须将原始实验记录提交评委传阅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