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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招标采购

山西省肿瘤医院超声室微波消融治疗仪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5
字号: + - 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省肿瘤医院超声室微波消融治疗仪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山西省肿瘤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医院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KHW2020-03-083

  2.2项目名称:山西省肿瘤医院超声室微波消融治疗仪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

  2.3供货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职工新村3号

  2.4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2.5交货期要求:1个月

  2.6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名称 数量
1微波消融治疗仪1套
2配套耗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3.2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投标人信誉良好,无行贿犯罪查询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不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受惩黑名单中限制参与招投标黑名单中;

  3.8投标人对所投采购种类提供相应产品须具备的资质及相关证明:

  (1)投标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投标产品为#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产品#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并提供#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4)所投产品为国产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5)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获得相应的证明文件;

  (6)所投耗材需提供两票制配送相应的证明文件;

  (7)所投产品、耗材需符合医疗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项目三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1)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如未办理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一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肿瘤医院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肿瘤医院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职工新村3号

  电 话:0351-4651002

  联 系 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电 话:0351-2772683

  联 系 人:邸明、郜正浩、续晓丽

  电子邮箱:zzkxx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