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概况
护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一、各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落实。
二、交接班“三清”原则——书面写清,口头交清,床头看清。
三、接班者需提前10-15分钟到岗,与交班者共同阅读各种文书报告及清点财产(毒麻药、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等),在接班者未接清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交接内容有记录。
四、交接人员共同查看护理站、治疗室、抢救室等护理岗位是否清洁、整齐、用物存放、处理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五、交接人员共同查看病房是否清洁、整齐、安静,陪探视人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六、日间护理人员应为夜班做好物品准备,如抢救药品及抢救用物、呼吸机、麻醉机、氧气、吸引器、注射器、消毒敷料、常备器械、被服等,不得影响夜班护士工作。
七、交班中发现患者病情、治疗及护理器械、物品等不符时,应立即追查,接班时发现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八、交班报告由各班按规定格式书写,内容真实、客观、及时、准确。包括住院患者总数、出人院、转科、手术、病危、病重、死亡人数、手术前、手术日、抢救、特殊检查、一般护理等内容。如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书写交接报告时,带教老师或护士长要负责修改并签名。
九、危重、抢救、昏迷、大手术、特殊患者等实行床头交接,认真记录生命体征、输液、皮肤、各种引流管、特殊治疗及各专科护理执行情况等。
十、交接医嘱执行情况,尚未完成的医嘱,书面交班,有记录。
十一、交接人员仪容仪表符合护士要求。
十二、交接方式采用集中交接、床头交接、口头交接三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