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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医疗医技管理

放疗技术室安全保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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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对安全保卫工作均具有神圣的责任和义务。科室安全保卫管理小组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和落实。管理小组的成员为:科室负责人,各小组组长及有关人员,各小组应指定安全员。

二、科室在所管理的直线加速器、钴治疗机和后装治疗的工作场所,实行夜间安全值班。值班人员为本科工作人员或其他经科室负责人指定的人员。非本室人员不得参加顶替。夜间值班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晚上8:00至次日早上8:41994。

三、各小组的安全员在本小组当班时间、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对其工作范围内可能诱发事故的水、电、火种等具有安全管理责任。一切人员均应服从其管理。四、工作场所应安全通道畅通,灭火装置定期更换。灭火装置的位置应保证醒目、安全、不堵、不盖。全体工作人员应熟悉这些装置的使用方法。

五、工作场所电源插座不得插入与设备无关的或未经许可的电器。否则将承担由此而引发的各类事故和经济损失。

六、工作人员在下班离开工作场所时应关闭设备电源(包括机房抽风机)、饮水机电源;应检查所在场所的门、窗是否关闭,水阀是否关闭。

七、科室负责人对任何人提出的有关安全建议、情况反映,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