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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医技管理

关于我院打印病历格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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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印病历规范总体要求:简洁、实用、美观、大方、节约纸张。

二、计算机打印病历须符合#版《山西省病历书写规范》内容要求。

三、纸张尺寸为A4。

四、纸张边距(单位mm):奇数页左边距25,奇数页右边距15,偶数页左边距15,偶数页右边距25;上边距20,下边距15。

五、病历首页#标题(医院名称)使用小二号毛体,副标题(住院病案首页)使用三号宋体,其它内容为五号宋体,行间距为18磅,字间距为标准间距。

六、住院病案(首页除外)中#标题(医院名称)使用黑色三号毛体,副标题为黑色小三号宋体;病程记录中上级医师查房等项目标题使用黑色加粗四号宋体;病历内容使用黑色小四号宋体字;英文字母和数字使用黑色小四号字Times New Roman字体。

七、住院病案(首页除外)内容行间距为24磅,字间距为标准字间距。

八、纸张须进行正反双面打印。

九、打印字迹须清晰、墨色均匀。

十、打印页码位置奇数页居右,偶数页居左。

十一、打印病历归档后不得修改。

十二、打印病历除计算机打印签名外须同时有手工签名。

十三、打印病历每页均须有手写签名(山西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

十四、打印病历须与电子病历系统中的最终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