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医技管理
关于我院打印病历格式及要求
一、打印病历规范总体要求:简洁、实用、美观、大方、节约纸张。
二、计算机打印病历须符合#版《山西省病历书写规范》内容要求。
三、纸张尺寸为A4。
四、纸张边距(单位mm):奇数页左边距25,奇数页右边距15,偶数页左边距15,偶数页右边距25;上边距20,下边距15。
五、病历首页#标题(医院名称)使用小二号毛体,副标题(住院病案首页)使用三号宋体,其它内容为五号宋体,行间距为18磅,字间距为标准间距。
六、住院病案(首页除外)中#标题(医院名称)使用黑色三号毛体,副标题为黑色小三号宋体;病程记录中上级医师查房等项目标题使用黑色加粗四号宋体;病历内容使用黑色小四号宋体字;英文字母和数字使用黑色小四号字Times New Roman字体。
七、住院病案(首页除外)内容行间距为24磅,字间距为标准字间距。
八、纸张须进行正反双面打印。
九、打印字迹须清晰、墨色均匀。
十、打印页码位置奇数页居右,偶数页居左。
十一、打印病历归档后不得修改。
十二、打印病历除计算机打印签名外须同时有手工签名。
十三、打印病历每页均须有手写签名(山西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
十四、打印病历须与电子病历系统中的最终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