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医技管理
医学检验部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 临床实验室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一、检验科应设立安全责任小组,科主任为安全组长。科室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小组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要对员工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应定期采集和保存实验室人员的血清样本,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免疫计划,定期的医疗计划和医疗保障,
三、实验室明确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并应有明显的标识。应清晰地标识出危险区、紧急出口及撤离路线,
四、建立实验室准入制度,只有符合进入实验室条件的人员才能进入实验室,所有进入人员要知道实验室的潜在危险。
五、规范个人行为,实验室工作区禁止饮食、吸烟、化妆。
六、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须穿工作服,必要时要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在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进行洗手,必要时还需进行消毒。
七、在开展涉及有关病原微生物的工作时,禁止或限制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
八、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病人操作前要洗手或进行手消毒。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九、生物性传染标本必须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传染病防护守则,实验室的各种废弃标本应按医疗垃圾处理。
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工作台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有活性物质溅出时应随时消毒。
十一、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交叉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消毒处理,防止扩散。
十二、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职业暴露等事件,要严格按照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及流程进行处理。
十三、微生物实验室的菌种、毒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十四、建立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使用、管理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贮存,剧毒药品应有两人保管,存放于#箱内。
十五、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件的发生。
十六、保证实验室电、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高压消毒锅时,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爆炸。
十七、工作区要安装防火警报器,备有合适的消防设备能够扑灭各种火。每个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安全通道、灭火器放置地、最近消防栓地点。保持走廊通道畅通,便于火警时全体工作人员能从火灾现场迅速安全撤离。
十八、每个员工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有义务及时上报安全管理小组。
十九、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检查水电,关闭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应保证实验室安全。
二十、所有电器设备的维修和维护必须符合危险能源控制标准。严禁对仪器带电维修,禁止工作人员私自对电力系统进行维修。
二十一、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不得私自使用U盘、拷贝文件,防止病毒感染,防止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