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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医疗医技管理

大型医疗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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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型医用设备的范围:应以卫生部颁布的甲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目录为基准。

二、大型医用设备的申请应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程序办理,获得批准后,应通过严格的采购招标,在投入使用前,应经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在获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后方能投入运行。

三、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实行技术考核、上岗资格认证制度。大型医用设备使用操作人员须经考核合格,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并在省市卫生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方可上岗工作。

四、大型医用设备购置前,使用科室会同医学装备部应对大型医用设备的购置成本、相关配套设备购置成本、设施及工程建设成本,日常运行成本、人员成本、预计工作量和收费等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可行性报告,提交上级部门审核。

五、大型医用设备投入使用后,使用科室应责成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制定操作规程,保证运行环境良好,对使用进行登记。

六、大型医用设备的运行成本核算是医院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购入之后,医学装备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每年对大型设备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进行追踪分析。

七、科室大型设备实际使用情况的分析评价结果,应纳入科室年度考核的指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