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涉及科室和职工日常工作中办理主要经济事项的暂行办法简述如下:
一、职工差旅费审批、报销事项
出差前:职工持《出差审批单》(省肿办2015【76】文件附件1),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院长签字,院长审批同意。
报销时:出差结束后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持《出差审批单》、会议通知、机票或车票、住宿发票,在财务科审核计算差旅费发生额及补助,填制《差旅费报销凭单》,经申请科室负责人签字,财务审核,财务科长签字,分管财务院长审批后,财务科报销。
具体出差要求及补助标准,按照《山西省肿瘤医院差旅费管理细则》(省肿办2015【76】)文件标准执行。
二、职工科研经费报销事项
(一)版面费、审稿费、资料费等事项。
#步:申请人填制《支出审批单》(不含职能科室类),填制内容包括:申请事由(要写明由哪项课题支出);支付对象;付款金额;附件说明及张数;申请人签字。
第二步:业务审批环节,申请科室由科教科科长及分管院长签字。
第三步:财务审批环节,先经财务审核人对发票及课题经费余额审核,再经财务科长审核,分管财务院长签字。
第四步:院长审批同意,财务科报销。
(二)科研经费购买卫材、物资、图书等事项。
#步:申请人填制《支出审批单》(含职能科室类),填制内容包括:申请事由(要写明由哪项课题支出);支付对象;付款金额;附件说明及张数;申请人签字。
第二步:业务审批环节,申请科室由科教科科长及分管院长签字。
第三步:职能审批环节,职能科室由实物管理科室(医学装备部、物资科或图书馆)负责人签字,并经主管院长签字。
第四步:财务审批环节,先经财务审核人对发票及课题经费余额审核,再经财务科长审核,分管财务院长签字。
第五步:院长审批同意,财务科报销。
三、科室业务支出事项
科室经办业务支出在1万元以上的,必须经申请科室的分管院长提交院务会讨论通过,方可开始财务审批流程。
(一)不需职能科室签字事项
主要包括事项:人员工资性支出、各类#及医疗费支出;归口职能科室发起的各类物资、卫材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基建维修;日常运行费用;“三公”经费等支出。具体流程如下:
#步:申请人填制《支出审批单》(不含职能科室类),填制内容包括:申请事由;支付对象;付款金额;附件说明及张数。
第二步:业务审批环节,由申请科室科长及分管院长签字,1万元以上支出要先由分管院长提出上会,通过后,由分管院长注明院务会讨论通过日期。
第三步:财务审批环节,先经财务审核人对发票及附件明细审核,再经财务科长审核,分管财务院长签字。
第四步:院长审批同意,财务科付款。
(二)需职能科室签字事项。
主要包括事项:非归口管理科室发生的各类物资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基建维修以及其他事项,需经分管职能科室报批的支出。具体流程如下:
#步:申请人填制《支出审批单》(含职能科室类),填制内容包括:申请事由;支付对象;付款金额;附件说明及张数。
第二步:业务审批环节,由申请科室科长及分管院长签字,1万元以上支出要先由分管院长提出上会,通过后,由分管院长注明院务会讨论通过日期。
第三步:职能审批环节,职能科室由实物管理科室(医学装备部、物资科或信息中心等)负责人签字,并经主管院长签字。
第四步:财务审批环节,先经财务审核人对发票及附件明细审核,再经财务科长审核,分管财务院长签字。
第五步:院长审批同意,财务科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