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 第12期

取消药品加成 减轻患者负担

财务科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自2016 年11 月1 日取消7.5%药品加成的通知,我院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切实将减轻患者负担作为医院当前的重要任务。

  同时,针对取消药品加成后的系统调试、人员培训等问题,由院领导组织财务科、药学部、信息中心、医保科、新农合等相关职能科室进行协调解决,提前做好各项数据的衔接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顺利对接实施。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