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来院就诊的急、门诊和住院患者,首接护理人员须热情接待,认真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二、首接人员积极作为,主动联系,妥善安排。
三、首接人员认真准确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不得出现拖延。
四、对新入院患者,责任护士应在半小时内到患者床前做自我介绍及入院指导。护士长需在患者入院4小时内到患者床前做自我介绍并了解患者需求。
五、遇抢救患者,首接人员负责安置患者,及时联系医师,同时做好协调、配合等工作。
六、首接对象不仅是患者、家属,还包括来医院办事的其它人员。
七、首接人员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延误引发投诉者,按照医院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