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对制度

护理概况 2016-12-26

查对工作要求严肃、认真、客观、按时、准确。各项操作均遵守三查八对即:三查:摆药、注射、处置前查;摆药、注射、处置时查;摆药、注射、处置后查。八对:床号及住院号,姓名,药名/名称,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一、医嘱查对制度

(一)每日处置治疗前进行三查八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二)护士班班查对当日医嘱,长期医嘱执行单内容及执行准确无误。登记查对结果,签全名。

(三)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及执行,查对结果记录在查对医嘱本上,签全名。

(四)当日临时医嘱,需经另一名护士查对后方可执行。

(五)抢救患者时,医师口头医嘱执行后,注射安瓿等物,须经过两人核对方可弃去。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严格执行三查八对。

(二)检查药品质量。除查对批号等标识,水剂、片剂检查有无变质发霉;针剂检查瓶身有无裂痕,药液有无浑浊,沉淀、变色和絮状物等,一处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三)摆好的药品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四)对易发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使用前询问过敏史,使用中加强观察。

(五)使用毒、麻、限、剧药时,双人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六)用多种药物时,严格执行分步医嘱,观察配伍禁忌。

(七)发出药物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八)观察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必要时做好记录。

三、输血制品查对制度

(一)根据医嘱抽取患者血标本时,需将贴好标签的试管连同临床输血申请单携至患者处,当面核对床号、姓名、标本号、血型、输血史,无误后才能采血并由医务人员送交血库,有记录,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采集标本。

(二)取血时与血库人员共同核对受血人的科室、住院号、床号、姓名、血型,输血通知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袋号是否相符。

(三)查对血液采集日期及有效期、血型、血量、类型等是否与输血单相符、查对交叉配血结果有无凝集,血袋有无渗漏,血液有无凝血、溶血等。

(四)取回后,须与另一人共同按上述要求再次核对,并在核对单上登记、签名,确定无误方可输入;取回的血制品应尽快输入,科室不得自行储血。

(五)输血前,两名医护人员在床旁再次核对床号、姓名、询问输血史,确认无误后,在输血前后及两瓶血之间滴注无菌生理盐水;在床旁避免剧烈震荡,不得在血制品中添加其他药物;输血过程先慢后快再根据年龄病情调节滴速。

(六)输血完毕,血袋至少保留24小时。

四、饮食查对制度

(一)床头饮食卡与医嘱相符(床号、姓名、饮食种类),并向患者宣教治疗饮食的临床意义。

(二)患者就餐时,查对床头饮食卡与患者饮食(含自备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三)特殊治疗饮食、检查饮食,护士应严格查对落实。

(四)禁食患者,应在床尾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患者或家属禁食时限。

 五、供应室物品查对制度

(一)一次性物品在有效期内、有中文标识、包装无破损。

(二)灭菌物品外包装清洁、干燥、无破损,消毒标识3M标签长度适宜、项目填写齐全(名称、失效日期、灭菌有效期、包装人员姓名、消毒员、锅号、锅次等)。

(三)清洁消毒物品清洁无垢。

(四)各类消毒包品名与卡片内容相符。

(五)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不得在病区清点污物。

(六)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及清洁度。

(七)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及有效期。

(八)高压消毒灭菌后的物品要查验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