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疑难病例、高难度护理技术或遇有跨科室的护理疑难、专科护理等问题,及时提出申请会诊交送护理部。
二、会诊申请由责任护士提出,经护士长、主管医师同意并填写护理会诊申请单(注明会诊目的及要求)。
三、护理部按照申请要求,根据专业特点,24小时内派出副高职称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水平的护理人员完成指导工作,紧急会诊随时执行,会诊地点设在申请科室。
四、申请科室的责任护士需做会诊前准备工作,会诊人员认真评估检查患者,提出明确会诊意见并记录在会诊申请单上,相关人员做好会诊讨论记录;对疑难杂症、护理技术上的难题,会诊时应由护士长组织讨论,护理部参加并协助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医疗、医技等专家指导,有记录(疑难病例查房本)。
五、申请科室护理人员依据会诊意见认真组织实施并记录跟踪结果。
六、会诊单按月随护士长手册上交护理部留存。
七、院外会诊需有外院书面邀请函(内容包括病例摘要、拟邀请人员职称、姓名、会诊目的、理由及时间),经分管院长批准,加盖医院公章,医务科备案后按时前往,完成任务填写《外出会诊反馈单》一式两份,医务科、护理部分别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