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理部安排全体护士长,实行非办公时间和节假日值班。
二、值班护士长应遵守作息时间,坚守总值班岗位,严禁电话交接班。
三、个人调整班次需经护理部批准标注。
四、值班期间离开岗位(如查房)应将活动去向告知医院总值班。
五、离开值班室应关闭电源、门窗等。
六、周日周一值班护士长负责撤换床上用品。
七、值班护士长负责每日值班室卫生,每班进行物品交接,有记录。
八、按照夜查房要求,除进行危重病人、压疮管理追踪外,完成夜间护理质量监督,有记录。
九、协调解决值班期间所有与护理相关的问题,必要时与病房护士长共同解决。
十、执行《护理请示报告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护理应急管理制度》等。
十一、值班时间:08:00-13:00
13:00-18:00
18:0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