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医疗中心专家诊察费公示表

院内公告 2023-12-08

  为了高水平的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让患者在“家门口”体验到更好的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等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保健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运营政策清单的通知》(晋政办函〔2020]28号)文件精神及《山西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输出地专家来我院出诊,我院拟参照输出医院所在地标准收取专家诊察费价格。

  公示期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医保科。

  联系人:宋蓓蓓

  联系电话:0351-4651328

  附件:

序号姓名职称诊察费(元)
1荣维淇主任医师300
2刘 鹏主任医师300
3阎 涛主任医师80
4邢学忠主任医师80
5雷文东副主任医师60
6张晓武副主任医师60
7赵 青副主任医师60
8陶秀丽副主任医师60
9张月明副主任医师60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