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疗师必须经过放射防护专业培训及肿瘤放射治疗专业考试,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辐射安全和防护培训合格证》和《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后方可上机操作。
二、治疗师使用机器前必须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并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该设备的性能和正确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三、每日开机前应先开启通风设备。治疗师在放射治疗工作场所应佩带个人剂量监测仪。
四、紧急电源开关为重要的安全装置,遇到紧急状况时就近使用。
五、对患者要进行治疗前指导,告知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认真填写治疗记录,规范管理治疗病历。
六、治疗师确认放射源是在储存位后方可进入治疗室进行摆位。若发现放射源指示杆伸出机头外壳,应需迅速撤离并关闭治疗室门,通知维修人员及安全防护人员。
七、在摆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治疗计划#摆位,保证摆位精度。
八、对于不能主动配合治疗的患者应根据需要实施固定,确认在治疗过程中不会有体位移动后方可进行治疗。
九、旋转机架或旋转治疗床时应确认床旁间隙,以防止碰撞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
十、首次治疗应通知主管医师和物理师,共同确认后方可治疗。
十一、在放射治疗时,必须有两名操作人员值班,认真做好当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十二、严禁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岗位,必须密切注视控制台仪表及患者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十三、在辐射治疗时,治疗室内不能有除患者以外的其他人员。
十四、治疗结束后若发现放射源没有回到存储位时,应立刻通知患者或协助患者立即撤离治疗室,关闭治疗室门,然后通知设备维护人员及安全防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