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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行政后勤管理

医院退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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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退费程序,减少退费差错,规范退费行为,按照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及省卫生厅关于《山西省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患者在医院就诊,取得医院正式收据后,因故需退费,须提供正式收据、退费证明、检查和治疗申请单、药品处方等原始付费凭证。以上单据需经医师或药师、所在科室和财务科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退费。领取退费时领款人需在退款票据上签字。具体流程如下:

医师、药师开红字检查交费单或处方(处方需划价),标明退费原因→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医技科室主任;药剂科主任签字→财务科负责人签字→领款人签字→退费

二、工作中发生计费差错,计费员应按规定程序主动办理退费,并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相关人员不得借故推诿,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当月计费差错作为医院质量控制内容进行管理。具体流程如下:

医疗退费:科室计费员填写红字退费申请单、注明退费原因、金额合计→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签署意见→门诊收费处、住院结算处核对计费情况→财务科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退费

药品退费:医师开具红字处方→药剂人员红字划价,收回药品 →药剂科主任审批同意→财务科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退费

三、门诊收费员要将当天的退费单据与相对应的收据核对后妥善保管,随收费日结单上报门诊收费处组长,做到日清日结。

住院记账员要将当天的退款单据与电脑记录核对后妥善保管,交住院结算处组长审核。门诊收费处、住院结算处组长要逐日、逐笔审核退费。

四、收费员退费要严格遵守退费管理规定,严格审核退费手续,认真核查后予以办理退费。对违反规定私留患者收据、不符合退款手续和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应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五、相关检查、治疗科室要密切配合,对退费情况进行监督。财务科定期对退费金额及项目进行统计,并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综合分析,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审计监察部门。